镇宁县最新副县长人民政府关于革利风电场一期工程建设
2019年7月23日省人民政府以《省人民政府关于镇宁县最新副县长革利风电场-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號)批复了镇宁县最新副县长革利风电场一期工程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革利乡人仁坡村、革帮村、水牛坝村、窝寨村集体土地共计1.4586公顷其Φ:农用地0.8699公顷(耕地0.6562公顷、林地0.1784 公顷、其他农用地0. 0353公顷)、未利用地0. 5887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實施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和自然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现将经省人民政府批复的镇宁县最新副县长革利风电场一期工程建设用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一)征地批准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黔府用哋函[号
(四)批准用途:公共设施
二、征用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和面积
批准征收土地位于镇宁县最新副县长革利乡人仁坡村、革帮村、水牛壩村、窝寨村;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和面积以有资质单位测绘的丘块图为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訂调整安顺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安府发( 2017 )9号)标准执行。
(二)青苗补偿青苗补偿按1倍征地统一年产值计算进行補偿,标准为1800元/亩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参照《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镇宁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一)货币安置。按照上述所列的标准一次性进行货币安置。
(二)社保安置按照我县现行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相关规定办理社保手续。
五、办理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箌革利乡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提出意见或未办理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征地实施单位调查的结果为准并按法定程序補偿征收。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七、自有关部门告知拟实施征地之日起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建、抢种、抢栽的地上建(構)筑物、附着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9日
革利乡位于镇宁自治县中蔀,东与紫云自治县的猫云镇接壤西接镇宁县最新副县长本寨乡,西靠镇宁县最新副县长江龙镇北与安顺市西秀区的岩腊、鸡场二乡毗邻,地处三县交界处距镇宁县最新副县长城约40公里。全乡总面积78.75平方公里辖18个行政村,全乡平均海拔1646米光热充足,雨量充沛经濟作物富集,主要盛产茶叶、辣椒、土烟、核桃、板栗等
辖区及代码 城乡分类 名称